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2020JHG696
二、项目名称: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生物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武汉单细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茅庙集街43号
被投诉人: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以下称代理机构)
地址: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
当事人:太原市第五中学校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
当事人:山西泓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中标人)
地址: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7号华润悦府4号楼1901室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为: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针对其质疑事项“该项目所采产品“单人净化工作台”“研磨过滤器”存在专利侵权情形”未作出实际响应,未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;投诉事项2为: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针对其质疑事项“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可能存在虚假检测报告”没有进行有效核实以及书面回函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认定投诉事项1、2不成立,驳回投诉。